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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刺绣研究所三人分获特色文化产业人才称号

发布时间:2016-02-11 点击数:3795



经申报审核并经姑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并经社会公示,苏州刺绣研究所三位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姑苏区“四类特色文化产业”人才。其中,张小华同志被评为“文化职业经理人”人才称号;黄春娅同志、李华同志被分别评为“文化名人”人才称号。


根据(姑苏人才【20155号文件)《关于印发加强姑苏区特色文化产业人才聚集的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精神,“特色文化产业人才”的评审条件比较严格。


文化职业经理人的条件是:将文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长期职业,具备一定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,并掌握企业经营权的人群;本科以上学历;任职期间业绩突出,团队管理能力强。


文化名人的条件是:获得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资格称号的,且在非遗产业化研发实践和推广方面有成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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